民法典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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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转让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是很常见的一件事,而股权转让则需要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来完成。如同做生意有成功有失败一样,股权转让合同有生效的也有解除的,那么大家是否了解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怎么做

1、转让方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1条规定:(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股权转让后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构成违约,出让方起诉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2、受让方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2条规定:(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因法律障碍或者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出让方故意不协助履行相应批准手续致使股权无法办理变更登记,除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受让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

1、合同解除有溯及力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一是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二是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三是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合同解除无溯及力的不能恢复原状

合同法规定,是否能够恢复原状应取决于合同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履行情况,是指根据履行部分对整个合同义务的影响。如果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必须通过恢复原状才能得到保护,不一定采用恢复原状。合同性质,是指根据合同标的的属性。根据合同的属性不可能或者不容易恢复原状的,不必恢复原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出现不可抗力、一方不履行协议等情形,造成转让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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