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哺乳期内离婚有什么限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0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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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哺乳期内离婚具有的限制条件应当是男方不得在哺乳期内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只会受理女方提出的离婚诉求或是认为确有必须受理男方诉求的情况。离婚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哺乳期内离婚有什么限制

  一、哺乳期内离婚有什么限制

  哺乳期内离婚的限制条件有:

  1.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离婚时,对于抚养权的归属,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3.其他限制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诉讼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诉讼费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败诉人负担;

  2.按比例分担;

  3.协商负担;

  4.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由哪方当事人负担。

  法律快车提醒,离婚案件一般都是协商负担,或者直接由法院决定由哪一方进行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在哺乳期起诉离婚

  男方在女方哺乳期内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起诉离婚,特殊情况包括: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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