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补充协议必填什么内容
签订补充协议必填的内容有:
1.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质量、价款、报酬、履行地点等条款;
3.违约责任条款;
4.争议解决办法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签订补充协议后原协议还有效吗
补充协议对之前合同有效。法律快车提醒,补充协议是对之前合同内容的补充和说明,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的,补充协议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