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离婚指的是什么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
二、离婚登记必须要经过离婚冷静期吗
离婚的冷静期是必须的,离婚冷静期目前是强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登记可以异地办理吗
离婚证是不能在异地办的。法律快车提醒,但若前述所称的“异地”是指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