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动产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1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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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动产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办理流程是当事人带齐相关材料到审批部门,由相关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可以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发放。

不动产证明怎么办理

  一、不动产证明怎么办理

  不动产证明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二、民法典规定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

  办理不动产证是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不动产登记错误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登记。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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