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有哪些好处
遗嘱公证具有的好处如下: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二、遗嘱公证需要全部子女到场签字吗
遗嘱公证并不需要全部子女到场,当事人亲笔书写遗嘱以后,到公证机关办理即可。遗嘱公证程序:
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三、遗嘱生效公证是否是必须程序
我国继承法明确认可了遗嘱不一定非要经过公证才有效。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效的。只不过在各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也就是说遗嘱不经公证也有效,但有关处理房产的遗嘱,最好公证。
法律快车提醒,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