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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所需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1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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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继承所需材料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生前合法财产的证明、被继承人对房屋所做出的分配协议等。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房管局提出办理申请,而后按照相应指示办理即可。

房屋继承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房屋继承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屋继承所需材料有: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5.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二、房产继承如何过户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三、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多久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法律快车提醒,整个手续完结最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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