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权债权哪个优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2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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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权优先债权。按照法律规定,物权是对于自己所有物享有强烈的排他效力,而债权是对权利享有请求的权利,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时,应当优先适用物权。

物权债权哪个优先

  一、物权债权哪个优先

  物权优先债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而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物权遭受侵害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和解通常被认为是“私了”,调解是通过第三人进行调停,仲裁是当事人协议约定仲裁条款选择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裁决解决,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解决。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行使物权确认请求权必须向有关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而且确认物权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请求。

  三、物权公示的方法有哪些

  不动产物权的公式方法为登记,而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占有和交付作为其公示方法。所谓法律另有规定,是指以民用航空器、船舶和机动车辆为客体的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占有为享有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是权利存在的外衣。所谓占有是指对于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状态。交付是让与动产的物权的公示方法。交付与登记不同,登记可以作为不动产物权的一切变动形式的公示方法,而交付只能作为基于法律行为的让与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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