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购房过程中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25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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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购房过程中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法律关系不同、功能和作用不同、计算方式和范围都不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定金和订金是不同的,在日常生活中容易混淆。

  一、购房过程中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购房过程中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

  1.法律关系不同

  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2.功能不同

  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作用不同

  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5.范围不同

  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二、定金合同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时开始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定金和损害赔偿金能否一起使用

  法律快车提醒,定金和损害赔偿金可以一起使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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