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履行先后顺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1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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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履行先后顺序主要分为了先履行、同时履行以及后履行这三种,合同履行若是没有先后之分的,便应当同时履行合同,如果有先后之分的,便应当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履行先后顺序

  一、合同履行先后顺序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履行先后顺序包括同时履行、先履行、后履行三种,合同履行的顺序会产生相应的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有:

  1.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2.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当事人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合同履行情况有哪些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律快车提醒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把提前履行作为借款人的一项权利对待,因此属于提前履行规则的例外。

  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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