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几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2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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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0岁。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出生就享有的,终于死亡。通常自然人的出生时间是以出生证明写的时间为准,没出生证明的根据身份证登记为准。

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几岁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几岁

  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0岁。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一般是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有哪些

  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三、民法典民事权利受侵犯应该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被侵犯的,民事主体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停止侵犯行为,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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