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担保物权人是什么意思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1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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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担保物权人的意思是为了保障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依法向债权人提供担保而对他人提供的担保物享有权利的权利人便为担保物权人。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主要是二者的范围不同。

担保物权人是什么意思啊

  一、担保物权人是什么意思啊

  担保物权人的意思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而对他人提供的担保物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就是担保物权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担保物权与抵押权的区别主要是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

  1.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2.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

  三、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

  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法律快车提醒,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

  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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