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签好的合同怎样作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25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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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签好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作废,包括的情形有以欺诈的方式诱骗对方签订合同、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的规定、合同内容会导致对方人身损害等。

签好的合同怎样作废

  一、签好的合同怎样作废

  签好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作废。已签订的合同的作废必须是存在着无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

  无效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1.返还财产,包括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

  2.折价补偿,当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进行补偿;

  3.赔偿损失,一方当事人因合同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三、合同无效能否支持违约金

  法律快车提醒,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办法。

  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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