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公证要怎样办理
继承权公证办理流程:
1.当事人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公证处受理;
3.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4.审查通过的,由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法律快车提醒,放弃继承权后一般不能反悔,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且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在书面表示到达其他继承人之前,可以予以反悔,若到达其他继承人的,泛起行为生效,继承人无法反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