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家产该怎样分
离婚家产的分割应当是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被转移了怎么办
如果离婚财产被转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快车提醒,夫妻财产再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期间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行使诉讼权利。
三、离婚财产可以赠与给孩子吗
离婚协议中夫妻可以将财产赠与子女。离婚双方如果能达成协议的,财产分割可以按其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对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有权依法分配,可以赠与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