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男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法律快车提醒,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
我国离婚是有冷静期的,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登记错误怎么办
民政局错误的离婚登记是可以撤销的:
1.普通的婚姻登记一般是不能撤销的,如果婚姻登记错误,可以申请撤销,民政局不撤销的,可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
2.如果离婚登记是违法或错误的,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机关错误登记的,可以进行行政救济。
3.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