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恋爱期间的转账1万要还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31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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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恋爱期间的转账1万一般不要还,男女双方在谈恋爱期间的转账行为若是没有订立借款协议或是欠条备注说明的,一般属于赠与行为,分手之后是不需要予以返还的,但如果是存在欺诈行为的,则需要另行讨论。

恋爱期间的转账1万要还吗

  一、恋爱期间的转账1万要还吗

  恋爱期间的转账1万一般不要还,只要没有借条或者合同,一律算经济馈赠,是不要还的。法律快车提醒,换言之,要是恋爱期间的转账证明可以表明,此时双方之间就该笔钱属于借贷关系的话,那么出借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借钱的一方归还这笔钱。

  二、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第一,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双方约定共同共有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第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第三,尊重当事人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自不应加以禁止。

  第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一是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二是对于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第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分割时应先分出属于双方各自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共同财产。

  三、恋爱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共有财产吗

  同居期间的财产并不是共有财产,同居期间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关系,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双方共同购买的物品,归双方共同所有,但是是按照出资额比例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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