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不同意离婚如何才能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法律快车提醒,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1.当事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立案。
3.法院立案之后,应当对离婚诉讼开庭审理。
4.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后,必须按照审理的情况作出正确的判决,并且按照规定向当事人宣判。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后还能和好吗
起诉离婚后,只要双方能达成和解,就有和好的可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无法定离婚情形的,法院认为感情未破裂,则可能调解和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