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买卖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0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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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买卖合同具有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合同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合同的交货方式和时间、违约责任、争议出现后解决的方式、以及其他条款等。

买卖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一、买卖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买卖合同有以下主要条款:

  1.买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3.质量要求;

  4.包装方式;

  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条款。

  二、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灭失的风险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4.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法律快车提醒,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三、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具体包括:

  1.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2.按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款、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

  3.标的物权利及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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