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什么流程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的流程是:
1.向投保交强险的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2.在保险公司回复后,提交要求的材料;
3.与保险公司签订赔偿金协议;
4.领取赔偿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交通事故理赔不合理怎么办
如果发现保险公司在理赔中存在不合理或有异议,出现了纠纷,可以通过下面三种方式来解决:
1.和保险公司协商;保险合同双方就理赔不合理的问题,以保险合同为依据,进行直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问题。
2.协商无果,申请仲裁;将理赔争议提交到专业的仲裁机构,达成仲裁协议,经仲裁机构裁决处理。
3.仲裁无效,走法律诉讼;投保人按照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保险人提出合理的理赔主张,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争议,长期内可以有效解决争议问题,但需要支出一定的费用。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
1.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保险理赔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2.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法律快车提醒,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