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精神病丈夫要求离婚吗
妻子精神病丈夫要求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快车提醒,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登记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视情况而定,这并不是必须的。实际需要看究竟夫妻通过哪种方式来离婚,若是协议离婚的话,那其中就要求必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要求是一式三份。但要是诉讼离婚,那么离婚协议书就不是必须的了,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就可以不签订。
我国对离婚方式作了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三、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精神病离婚财产的分割:
1.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得分割;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精神病人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