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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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在处理纠纷时,我们一般会首选协商调解方式,那么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方式有哪些?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方式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生效的后果

  第一,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对调解内容不服的,不得上诉。其原因在于调解书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情形下达成的协议,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守调解书所作出的规定。

  第二,调解书自各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调解书生效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第三,调解书生效后,除调解过程中存在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法的以外,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因此,当事人在选择以调解形式结案的,应当在调解的过程中全面阐述自己的主张,否则将得不到赔偿。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申请时间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借宿之日起开始;

  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方式的相关知识,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在选择以调解形式结案的,应当在调解的过程中全面阐述自己的主张,否则将得不到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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