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3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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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父母是第一顺序,若父母不具备担任孩子监护人资格的,可以由近亲属承担,若近亲属仍不具备监护人资格可以由愿意承担且相关组织同意的人担任。

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如下:

  1.未成年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为其父母,其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然后是未成年的兄、姐;

  2.如果以上顺序均无法成为监护人的,经过未成年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民政局同意,其他单位及个人可以自愿成为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为其配偶,其次是父母、子女,最后是其他近亲属;

  4.经过该成年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民政局同意,其他单位及个人可以自愿成为该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还可以恢复吗

  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还可以恢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撤销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的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且被监护人同意的,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三、监护人卖孩子房产买房可以吗

  法律快车提醒,监护人卖孩子房产买房可以,但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以下情形可以视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1.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3.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需要出售旧房来为未成年人购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时,且购买的新房价值等于或大于旧房的价值,而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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