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要约里的时间问题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25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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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要约里的时间问题是生效的时间和撤销要约的时间。要约生效时在对方知道内容时生效,要约人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行使撤销权。撤回要约只有要要约人才可以行使。

要约里的时间问题是什么

  一、要约里的时间问题是什么

  要约里的时间问题是生效的时间和撤销要约的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对方不履行要约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除非继续履行该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此时无法继续请求其履行,对方当事人属于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承诺如何转化为新要约

  承诺转化为新要约的方式有:

  1.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延迟到达的,为新要约,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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