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2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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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标准是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存在违法行为、存在损害的后果等。侵犯名誉权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可得利益的丧失、财产上的重大损失等情形。

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一、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标准是:

  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法律快车提醒您,主观有过错是指行为人对于他人名誉权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2.行为人行为违法。

  3.存在损害后果。名誉权的损害后果主要有公民因加害人行为导致社会和他人对其品德评价降低,法人因加害人行为导致商誉下降、磋商中的合同被终止等。

  4.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必须是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后果。

  二、侵犯名誉权赔偿什么

  1.受害人为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

  2.因名誉受损而遭受的财产上的重大损失;

  3.可得利益的丧失;

  4.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三、名誉损失怎么起诉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5.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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