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收养关系解除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17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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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收养关系解除的情形包括收养当事人就解除关系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收养人对被收养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收养关系的。

收养关系解除的情形

  一、收养关系解除的情形

  收养关系解除的情形如下:

  1.收养当事人就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一致的;

  2.因收养人存在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当事人关系恶化的;

  3.收养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

  二、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赡养义务是否还要承担

  一般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后无须承担赡养义务,但有特殊情况:

  1.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2.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三、解除收养关系在哪里办理

  法律快车提醒,不同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去不同的地方办理。

  1.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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