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兄弟姐妹有无相互抚养的责任
兄弟姐妹有相互抚养的责任。例如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扶养与抚养权的区别
扶养与抚养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的主体不同。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三、尽到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之间有权继承吗
法律快车提醒,尽到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之间有权继承;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最近的旁系血亲,他们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之中,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关系密切。因此《民法典》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