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离婚先走什么程序
想离婚先走以下程序:
1.协议离婚程序: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2.起诉离婚程序:
(1)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2)法院审理阶段是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是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二、离婚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吗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要求申请不公开审理,可以不公开审理。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三、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请求损害赔偿方无过错的情况可以要求离婚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