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之后是否可以提起财产诉讼
离婚之后是可以提起财产诉讼。法律快车提醒,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之前分割财产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三、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要多长时间完成
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要在三个月内审结;对一审不服需要上诉的,二审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具体来说,诉讼离婚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立案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然后是答辩阶段,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接下来是审理宣判阶段,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十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