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抚养协议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遗赠抚养协议的撤销的条件是: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遗赠扶养协议是优先其他继承方式吗
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嘱先于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执行,只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才能进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三、受遗赠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吗
法律快车提醒,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遗产以被分割而未清偿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请尝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