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贷款担保责任有什么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2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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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贷款担保责任具有的责任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具体需要承担哪一种担保责任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担保责任的期限若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没有的便为六个月。

贷款担保责任有什么呢

  一、贷款担保责任有什么呢

  贷款担保责任有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对主合同规定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律快车提醒,而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保证范围为限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担保责任期限是多久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期限一般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哪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

  保证人免除或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有下列几种: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依民法原理,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可以转让债务。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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