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都应该具备哪些身份条件
收养都应该具备以下身份条件:
1.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二、收养需要经生父母同意吗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法律快车提醒,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收养行为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各国法律都对收养行为以及收养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收养的成立、有效,除要求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通过收养使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也叫“准血亲”,即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