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的生效情形有什么呢
债权转让的生效情形有: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二、不明确的债权能否转让
债权债务不明确的,一般不能转让。当事人可以经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债权债务的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务则不能进行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债权转让的生效时间
如果债权转让协议没有约定生效日期,应当自双方订立时起即成立并生效,法律快车提醒,但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原债权人和成为新债权人的第三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债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原债权人和成为新债权人的第三人,并不能约束债务人,对债务人而言,自转让通知到达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