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妻子要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
1.如果双方在结婚之前约定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分割;
2.没有约定的其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
3.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怎么办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离婚案件的撤销,需要在宣判前。法律快车提醒,夫妻双方发生矛盾,产生离婚冲动的,申请撤诉的当事人是原告,原告申请撤诉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是否准许撤诉,由法院裁定。如果法院不同意撤诉的,经传唤原告的,原告不出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