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嘱修改或撤销有条件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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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其生前可以订立遗嘱将其个人合法的财产托付给家人或者朋友。那么,遗嘱修改或者撤销有条件吗?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接下来,关于遗嘱修改或撤销有条件吗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遗嘱修改或撤销有条件吗

  一、遗嘱修改或撤销有条件吗

  所谓遗嘱的撤销,就是把已经立好的遗嘱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其全部失去效力。比如,遗嘱人故意把所立遗嘱销毁。所谓遗嘱的变更,是遗嘱人对所立遗嘱的内容作部分修改,使部分遗嘱内容失去效力。

  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销或变更,后者是基于被继承人行为而产生的撤销或变更。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或推定。

  明示撤销、变更遗嘱,必须按照《民法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比如,以自书遗嘱撤销、变更除公证遗嘱以外其他形式的遗嘱时,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代书遗嘱撤销、变更除公证遗嘱以外其他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撤销或变更不发生效力。

  关于推定撤销或变更遗嘱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就意味着在此之前的遗嘱被撤销或变更了。当然,最后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变更或撤销以前所立遗嘱的法律效力。如果最后所立遗嘱不合法,则要对以前所立遗嘱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其中有公证遗嘱,应依最后的公证遗嘱处理遗产如无公证遗嘱,则应依其中时间最后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处理遗产。

  二、民法典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满十八周岁或精神病患者)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如夫妻共有、国家集体财产或别人财产)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三、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民法典对遗嘱公证怎么办要哪些手续没有明确规定,而公证法规定,被继承人可以向所在地、财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遗产公证,申请时要提供相关的材料。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死者的婚姻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申请办理继承公证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遗嘱修改或撤销有条件吗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遗嘱的修改和撤销都要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遗嘱修改或撤销有条件吗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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