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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1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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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质权的设立要求债权人占有质物。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该财产或者权利优先受偿。质权合同自成立起生效。那么,质权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呢?这个问题大多数人还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质权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的相关知识。
质权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质权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质权合同属于单务,诺成合同。

动产质权是单务合同。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所以质押合同是单务合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

二、动产质权合同的当事人

动产质权的当事人也就是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

出质人是质押合同中提供动产质押的人。出质人可以是主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出质人为第三人的,第三人即属于物上保证人。由于出质人是以其动产作为债权担保的,于质权实现时质物将被处分,因此,出质人应为质物的所有人或者对质物有处分权的人。

动产质权的权利人须为主债权人。不享有主债权的,不能成为质权人。由于质押合同是为质权人设定担保利益的,因此原则上质权人不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必要;但由于质权人须占有质物,对质物负有保管义务,因此质权人须有相应的认知能力。

三、动产质权的范围以及设立注意事项

质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动产质权的设立要注意下列几点: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的质权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的主要内容。质权合同是单务,诺成合同。动产质权的设立合同生效与权利生效时间不同。质权合同自当事人诺成起就生效,但是质权从质押物交付起生效。如果您还有问题的话,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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