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施工违约金按什么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14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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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违约金的数额一般跟违约造成的损失成正相关,不同数额的标的物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那么,施工违约金按什么执行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施工违约金按什么执行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施工违约金按什么执行

一、施工违约金按什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违约金须在合同中约定,按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执行,只要约定明确,违约方就应承担违约损失,缴纳违约金,具体的计算方法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根据实际损失进行适当调整。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对约定的违约金没有异议,那么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督促违约方缴纳违约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中,也没有把违约金作为建设工程合同或的必备条款,因此,在建设工程合同当中,违约金条款仍然属于协商条款,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二、施工违约金的数额限制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若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实际损失为依据,适当减少或者提高违约金的数额。

三、施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知,违约金的适用和计算采取意思自治原则,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违约金数额的确定根据实际损失适当调整。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施工违约金按什么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总体来说,在建设工程合同当中,违约金条款仍然属于协商条款,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施工违约金也首先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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