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产的有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3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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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那么,遗产的有效条件有哪些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遗产的有效条件

一、遗产的有效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二、遗产分割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割遗产首先应当贯彻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在协商过程应当遵循以下分割标准:

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如经继承人协商同意时,也可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给予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对非继承人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非继承人但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也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三、分割遗产时产生纠纷的解决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当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无法达成一致、产生纠纷时,应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遗产的有效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有效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非专属于自身的合法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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