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间的约定能否导致物权变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7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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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权通俗来说就是享有使用特定的物的权利,我们经常说的物权的所有权,就是所有人对于自己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夫妻之间协议约定是否会导致物权发生变动呢?不动产被侵占是否可以要求返还?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间的约定能否导致物权变动

  一、夫妻间的约定能否导致物权变动

  协议约定可以直接引起物权变动,尽管房产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但双方已约定归谁所有,能够直接引起物权变动。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不动产被侵占可以要求返还吗

  不动产被非法侵占的,属于侵权的行为,被侵占有可以要求侵占人还返不动产,并且恢复不动产的原状。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三、居住权能产生物权效力吗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所以设立居住权后,会产生物权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间的约定能否导致物权变动的相关知识,协议约定可以直接引起物权变动,尽管房产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但双方已约定归谁所有,能够直接引起物权变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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