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被委托人损害委托人利益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3 14:02
人浏览
导读:

有时候受托人也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受托人不按照委托书上的内容办事,一意孤行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被委托人损害委托人利益怎么办?接下来,关于被委托人损害委托人利益怎么办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被委托人损害委托人利益怎么办

  一、被委托人损害委托人利益怎么办

  原则上受托人若是有故意或是重大过失,则要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分为有偿委托和无偿委托两种情况。

  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要有过错,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一般过失下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一般人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都能预见到,而行为人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致使损害后果发生。由于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没有报酬,因此,其承担责任相比有偿委托合同要轻一些。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都应当赔偿损失。但即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一样要尽到委托注意义务,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委托人或者第三人(你这里的致第三人损害实质上也就对委托人造成了损害),只是注意义务没有有偿委托合同所要求的高。

  二、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受托人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依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报告义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4、交付财产义务。

  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5、谨慎处理义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三、授权委托书时间最多可以多长

  民法典规定,授权书没有载明期限的,并不影响委托书的效力,当事人可以被约定期限,不能补充约定的,视为不定期授权,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被委托人损害委托人利益怎么办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受托人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要区分有偿的还是无偿的,无偿的一般要重大的过失才会承担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