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兄弟姐妹的遗产继承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5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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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法定权利之一,日常生活种常见的继承是对父母遗产的继承。兄弟姐妹的遗产可以被继承吗?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兄弟姐妹的遗产也可以被继承。那么兄弟姐妹的遗产继承条件的什么?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兄弟姐妹的遗产继承条件

一、兄弟姐妹的遗产继承条件

法定继承或是遗嘱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兄弟姐妹的遗产

如果兄弟姐妹死亡以后,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我们就可以继承他们的遗产,反之,如果有了第一继承人,我们就没有继承的权利了。那么第一继承人分为哪些呢?我们来看看。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三、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兄弟姐妹的遗产继承条件的法律知识。兄弟姐妹的遗产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但作为法定继承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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