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执行标的物可以更换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5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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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债务人不按照法律确定的司法文书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法院强制履行债务人的财务,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但是如果债务人在被执行过程中出现要求更换执行标的的情况,执行标的物可以更换吗?法律快车小编搜索到一些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执行标的物可以更换吗

  一、执行标的物可以更换吗

  1、执行标的物是金钱的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的执行标的是金钱,如果被执行人的银行卡里有足够多的金额足以清偿的,一般情况下是法院是不予更换的。

  2、被执行人的执行标的是特定物的,如果案外人认为执行标的有误,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是可以向法院递交书面执行异议,申请法院不予执行标的,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执行标的有误的,将裁定不予执行。

  二、如何提出执行异议

  1、执行异议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3、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

  三、执行异议被驳回怎么办

  1、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由执行法院管辖,是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法院审理的两便原则确定的。在执行竞合的情况下,多个法院对执行标的物均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向最先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3、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标的确系有误,会判决支持原告诉请。

  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积极配合,与债权人协商一致也是可以更换被执行标的的,法院也会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如果协商未果,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法院更换执行标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执行标的物可以更换吗的相关内容,详细问题欢迎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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