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土地承包权出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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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承包权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更多关于什么是土地承包权出租,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整理的内容。

什么是土地承包权出租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权出租

  土地承包权出租一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法律关系中,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出租合同,将土地出租给承租人,获取租金,这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它是指出租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使用权转移给承租方的行为

二、土地承包权出租的优点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此过程中没有流转,仍然是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受,当然,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仍需向发包人承担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2. 承租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与转包的根本区别;

3. 由于土地出租并不影响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因此无须经过发包人许可,只需要将出租合同向发包人备案,这与土地的转包备案异曲同工之处。

三、土地承包权出租手续

根据《农村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管理办法》第25条: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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