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非法占有与侵占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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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获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而不能是其他含义。实际控制被骗财物,并非指财物一定就在行为人手中,而只要该行为人能够支配处理即可。占有就是对物的实际控制和掌握。非法占有与侵占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非法占有与侵占区别

  一、非法占有与侵占区别

  非法占有包括非法占用,非法占有可能是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利的全部或部分占有,非法占有与侵占本质上是相同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二、捡到东西故意不还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是有可能构成侵占罪的,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三、遗失物可收归国有吗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遗失物发布招领公告后,妥善保存,直到6个月后无人认领才能充公,公安局的做法并不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法占有与侵占区别的相关知识,非法占有包括非法占用,非法占有可能是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利的全部或部分占有,非法占有与侵占本质上是相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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