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非法占有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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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民法意义上说,所谓的非法占有,也就是指非依法律依据对他人的财物实施控制和管领的状态。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的占用,那么大家知道非法占有具体是指什么意思吗?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非法占有是什么意思

  一、非法占有是什么意思

  民法上的占有,是一种状态,指人对物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状态。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没有占有权利来源的占有,即无权占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捡到信用卡并取钱算不算违法

  算。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冒领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达到一定数额就构成犯罪,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就是冒用他人信用卡一种情形。

  三、拾得遗失物后卖出犯罪吗

  在我国,遗失物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即使是被通过出卖等手段转移后,失主仍可以要求占有人返还。因此,遗失物被出卖后,失主仍然可以向占有人要求返还遗失物。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四百六十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四百六十二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法占有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民法上的占有,是一种状态,指人对物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状态。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没有占有权利来源的占有,即无权占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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