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承包地到期是否收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3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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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常说回家种田,这一前提就在于在家里是否有地。我国实行的是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因此农民伯伯们地都是承包而来。在承包地到期时,我们不禁担心土地会不会被收回,法律快车小编对于承包地到期是否收回这一问题做出了解答。

承包地到期是否收回

一、承包地到期是否收回

承包地到期后,土地是不会被直接收回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也就是说承包人有续包权,只要承包人提出,发包人就应该满足其要求。

二、继续承包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争议问题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存在争议的,乡、村要依法进行调处,先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再进行确权登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承包地“四至”界限不清的,要及时调解纠纷,依法进行明确;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整治后实行规模经营等原因,导致原承包地“四至”界限被打乱的,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确地、确股”或以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面积按比例分摊等方法确权到农户,暂不确定承包地的“四至”和边界;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关系确权登记,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约定。

在上述内容中,法律快车小编小编对承包地到期是否收回、到期后想继续承包的相关程序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争议问题进行了解释,希望可以解答您的疑惑。如您还需要更多的法律服务,可以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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