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承诺什么时候能生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3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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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绪儒斯说,失去了信用的人,就再没有什么能够失去的了。信守承诺是一种良好的品德。在生活中,我们常常对他人做出承诺。在法律意义上,承诺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承诺什么时候能生效?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承诺什么时候能生效

一、承诺什么时候能生效

承诺生效的时间,是指承诺什么时候产生法律效力。由于要约因承诺而使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时间在《民法典》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承诺生效的时间直接决定了合同成立的时间。因为合同在何时生效,当事人就于何时受合同关系的拘束,享受合同上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上的义务。所以,确定承诺生效的时间意义重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逾期承诺和承诺迟延

受要约人在要约限定的承诺期限之后,向要约人发出承诺的,为逾期承诺。逾期承诺因为其作出的时间晚于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所以不能作为有效的承诺,其对要约人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因为该种承诺只是时间上有欠缺,要约人在接到该种承诺时,如果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认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如果要约人接到逾期承诺后未通知承诺人该承诺有效的,则只能作为新的要约,而不发生承诺的效力。

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因在途期间的耽误,在承诺期限之后到达要约人的,为承诺迟延。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三、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等。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4、定金责任:《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承诺什么时候能生效的相关内容。在法律意义上,承诺一旦作出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违反承诺保证的当事人也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担相应法律代价的。我们做出承诺后也应积极履行。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在法律快车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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