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起诉离婚律师

南昌
起诉离婚
南昌律师-撼唐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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撼唐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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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律师-黄建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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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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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律师-涂宗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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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星河汇商务中心B座7楼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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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宗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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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律师-晏小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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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999号万达中心B1楼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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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小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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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律师-甘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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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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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律师-叶小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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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洲九颂中心大厦14楼一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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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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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律师-熊良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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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42楼赣商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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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先锋
熊良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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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律师-刘晓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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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庐山南大道538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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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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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律师-黄进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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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澄湖东路1560号(新县政府旁)丽晶广场B座25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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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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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律师-李炎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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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站前西路三星大厦B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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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律师
李炎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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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律师问答
律师:你好,南昌赣策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离婚案吗?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离婚事宜。
南昌离婚在哪登记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南昌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去民政局,南昌民政包括南昌市东湖区民政局、南昌市青山湖区民政局、南昌市青云谱区民政局、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南昌市民政局。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南昌离婚登记在哪里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南昌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去民政局,南昌民政包括南昌市东湖区民政局、南昌市青山湖区民政局、南昌市青云谱区民政局、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南昌市民政局。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登记在南昌,爱人南昌户口,我是上海户口。现在我起诉离婚,请问可以在上海起诉么
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麻烦情况再说具点目前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完整法律意见,谢谢谢!!
你好,咨询离婚,您是新建区的律师吗?
建议你说清自己的情况呢
判决离婚了,15天都已经超过了。要对对方起诉把我名字写错了。对我好吗?
你好,请详细描述你遇到的情况和想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律师看到以后会及时回复。
您好 我是全职妈妈 我有两个孩子 想离婚
像这种情况,大概率可以要到抚养权。
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判不了离婚,时间会不会延后
你好,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概率较大。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起诉离婚需要感情破裂的证据
您好想咨询关于离婚经济纠纷问题
离婚不是一定有经济纠纷的。即若当事人没有可分割的财产,没有债务承担,或双方能就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等的分割问题协商一致等情形,视为不存在经济纠纷。
南昌离婚要哪些材料
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1、离婚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离婚流程是什么 离婚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南昌律师,男方出轨离婚处理
婚内出轨需要起诉的,需要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然后提交证据,包括婚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之类的能够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然后等待法院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问我丈夫的户口在江西樟树,我的户口在南昌,如果我们想离婚,我们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需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持户口本、身份证、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和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问问我丈夫的户口在江西樟树,我的户口在南昌,如果我们想离婚,去哪儿办?
法律分析:离婚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您好!请问在江西省南昌市办理离婚手续,需要1个月离婚冷静期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手续办理时间若是协议离婚最少需要一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在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需要三个月至六个月。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问我老公的户口在江西樟树,我的户口在南昌,如果我们想离婚的话,到哪里办?
要到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如果居住地是经常居住地,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我丈夫的户口在江西樟树,我的户口在南昌。如果我们想离婚,我们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可以,只要在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就可以了。想要离婚的话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需要你们两人达成关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债权债务等问题的协议,然后带着协议、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亲自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走诉讼离婚的途径,那么需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等材料去管辖法院起诉,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南昌调解费一般是怎样的?
法院民事调解收费标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经济类法院民事调解收费标准为: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南昌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p>    1、离婚律师的费用是不固定的,而当事人可以跟律师协商处理,各个地方的收费标准也都不是统一的,甚至每个律师的收费标准都不相同。不过委托律师律师费的数额一般根据涉及财产分割的数额,和是否涉及孩子抚养的问题有一定的关系。 </p> <p>    2、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相比之下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上海,有的律师 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 </p> <p> <p>   法律依据: </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p> <p>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p> <p>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p> <p>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p> </p>
江西南昌进贤这边有律师吗关于夫妻离婚案的?
法律分析: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女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对方被监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