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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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广西亿品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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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江南万达广场C16栋1610-161
广西亿品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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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广西璟益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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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1号楼11层1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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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璟益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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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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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16号保利领秀前城领秀府17栋3103号,3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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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杨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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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黄柳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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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柳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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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寿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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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黄玉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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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号楼5层501、502号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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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覃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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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刘秋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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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黄有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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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问答
正常行驶撞死人坐牢吗
  正常行驶撞死人是否要坐牢,取决于事故具体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严重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刑事责任,但不可预见因素下正常驾驶则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了解不同情况下的法律责任,确保行车安全。
#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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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行驶撞死人坐牢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赔偿?赔偿金额取决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计算,无固定收入则参考近三年平均收入或行业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从住院或受伤当日起算。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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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多少钱
醉驾开庭到出判决结果需要多长时间
  醉驾开庭后多久出判决?醉驾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本文详细解读醉驾开庭到判决的时间限制,以及醉驾行为的法律制裁。同时,探讨饮酒对驾驶的影响,强调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交通事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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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开庭到出判决结果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诉讼时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时限是多久?本文从法律角度深入解读,并探讨诉讼时效的不确定性和如何合理确定起算时间。了解这些知识,有助于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交通事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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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限是多久
新交通法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交通法对醉驾处罚标准明确规定,醉酒驾驶将吊销驾照、追究刑事责任,并限制重新取得驾照的时间。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解析了醉驾的严重后果和血液酒精含量标准。
#酒后驾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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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南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对方全责我方无责解决保险工公司能赔偿我方多少少钱
1、、根据责任划分和法医鉴定,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失。2、受害人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法鉴费,伤残赔偿金(13898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械费。
辅道上,行人横过,与电动自行车相撞,行人占什么责任?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你好,父亲开车撞死人,法院会不会查子女账户
您好,须看案情是否需要
你好,我E照增驾的C1,C1实习期没过酒驾被吊销,多久可以去报名考C1
实习期酒驾被注销后,可以根据情况在两年或者五年内重考驾照。
我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逆行撞人得负几分责任
骑电动车被撞谁承担责任需要看谁的过错较大,如果损失不严重,没有人受伤,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就选择报警处理。根据双方过错划分责任 ;对方没有强险的话也可要求对方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议之后认定书结果不更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在十字路口,两车道都左转
干道就是主道,让主道先行,路面宽的就是主道。一般在十字路口,转弯让直行,都是直行的话,左边的让右边的。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 (二)项(三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我三轮车逆行靠边低速行驶被超速载人的电动车甩尾对方受伤
你好,是如何划分责任的啊
请问二婚女带女孩再婚,女孩撞人了,可能要面临赔偿问题,请问二婚老公在法律层面有赔偿义务吗
你好,请问是婚姻问题吗
南宁机动车车祸该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以进行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进行索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南宁交通肇事全责怎么鉴定
交通肇事划分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南宁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双方各一半的责任处理方法如下: 1、因是同责,双方的车损和人员的伤害的损失,首先在交强险的限额赔款中,不按比例给予先行赔偿; 2、双方余下超过部分再按照同责,各自承担50%比例进行分摊总的损失款项。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症断书进行确认;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及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3、如果造成上伤亡的,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南宁交通肇事次要责任鉴定标准
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
南宁机动车车祸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应注意的问题: 1、不要随便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 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 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 5、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什么 1、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当根据伤残等级的情况,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3、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保肇事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肇事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南宁电动车绿牌可以在深圳开吗?
深圳电动车要上牌,否则不能上路行驶。在深圳,电动二轮车只有备案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未备案上牌的电动二轮车如果上路行驶,将会面临扣车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在南宁发生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有哪些?66岁时可以得到多少补偿?
法律分析:死亡赔偿金=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而70岁的老人的话死亡赔偿金大概是二十几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南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哪些?66岁能得到多少赔偿?
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起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工资的标准计算20年,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南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哪些?66岁能得到多少补偿?
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的赔偿范围有:死亡赔偿金根据受理交通肇事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倍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南宁市交通事故误工费?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可以由受害人向责任人进行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且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具体数额。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br/>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br/>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br/>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