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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公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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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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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减资公告需提供的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公司减资股东决议.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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